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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法庭上,我作为原告和受害人出席。
被告席上,站着脸色惨白的陈伟和我妈。
我提交的证据链非常完整,从银行的伪造合同,到我妈亲口承认的录音,
再到银行经理王浩作为污点证人出庭作证,将他们如何合谋骗贷的经过和盘托出。
陈伟的辩护律师试图将所有责任推到我妈身上,声称陈伟只是年少无知,受了母亲的唆使。
而我妈,则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控诉我这个儿子如何不孝,
如何被外面的女人迷了心窍,才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,
她所做的一切,都是为了这个家。
他们的辩解,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,显得苍白又可笑。
最终,法庭宣判。
陈伟因贷款诈骗罪、伪造金融票证罪,数罪并罚,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二十万元。
我妈作为共犯,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伪造签名,但提供了关键的身份证明并知情不报,
构成共同犯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五万元。
同时,法院裁定,我与兴业银行的这笔贷款合同无效。
因为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,由他人伪造材料签订的,
银行在审核环节也存在重大过失,因此我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。
被查封的锦绣华庭的房子,将由银行收回并进行司法拍卖,拍卖所得用于偿还贷款。
我的个人征信问题,法院也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文书,要求银行和征信中心予以消除。
当法官敲下法槌的那一刻,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走出法院,一些亲戚围了上来,对着我指指点点。
“陈阳,你也太狠心了,那可是你亲妈啊!”
“就是,为了钱,连妈都告,真是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!”
“以后你妈出来了,看她怎么对你,你这辈子都别想安生了。”
对于这些声音,我充耳不闻。
我径直穿过人群,没有回头。
不久后,我收到了银行的通知,我的不良征信记录已经被正式撤销。
我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和推荐信,开始重新找工作。
凭着过硬的专业能力和前领导的推荐,我很快在另一家更大的私企找到了职位,
生活,似乎正在一点点回到正轨。
然而,我妈并没有就此罢休。
虽然处于缓刑期,但她还是想尽了办法来骚扰我。
她会用陌生的号码给我发诅咒短信,会跑到我新公司的楼下堵我,
她的纠缠,让我不胜其烦。
于是,我做了一个决定。
我向公司申请了外派。
公司批准了我的申请,目的地是深圳。
临走前,我去了一趟监狱,见了陈伟一面。
他看着我,没有愤怒,也没有怨恨,只是低声说了一句。
“哥,我对不起你。”
我拿起电话,只回了他三个字。
“不原谅。”
说完,我挂断电话,转身离开,再也没有回头。
血缘有时候不是纽带,而是枷锁。
而我,终于挣脱了。